本帖被 必须要说的话 执行加亮操作(2007-12-10)
引用第1楼doctorczp于2007-12-11 18:37发表的 :祝贺本版开诊,希望大家多多关注啊!让我们一起前进,共创中医辉煌!
引用第2楼weijiang于2007-12-11 21:19发表的 :能治愈吗多久,可以三天见效吗?半月治愈吗?
引用第5楼陈鑫剑于2007-12-13 08:42发表的 :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!
引用第7楼whiteluke于2007-12-14 18:53发表的 :幸会幸会呀!!!我也算是同行 ,多向版主学习